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2019年10月30日-31日,生态环境部赴我省衡水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调研督导工作。按照厅法规与标准处的安排,我院土壤所徐铁兵所长、徐振科参加了此次调研督导活动。
调研督导组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交流活动。我院土壤所所长徐铁兵详细介绍了承德市宽城县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和平山县古月镇南古月村西沟固体废物倾倒突发环境事件的鉴定评估情况,分析了当前鉴定评估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现场解答提问,与参会人员开展了热烈的讨论交流。季林云调研员和於方主任对我院的鉴定评估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徐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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